凭据国有资产处理相关执规律则,遵循公正、果真、公正原则,市城建基金办现遴选评估机构开展相关资产评估事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评估工具:市城建基金办所属沙湖地区等15项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工程
(二)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暂定)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机构必须切合国家和省市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有关执规律则的要求,加入过类似项目价值评估业务,凭据《参选须知》报送参选文件。
三、遴选规则
本次遴选接纳“直接评审”的步伐,即各评估机构凭据本通知要求加入遴选,随后市城建基金办组织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的评估机构为中选机构。
若参选评估机构缺乏3家,市城建基金办将修改遴选文件、重新宣布通知、重新组织遴选。
四、时间安排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15前,所在: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1020号302集会室(所在如有变革,另行通知)。
加入评审的评估机构应凭据《参选须知》要求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及参选文件。
评审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12:00进行现场评审,所在: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1020号302集会室(所在如有变革,另行通知)。
此通知。
附件
2、参选须知
3、评分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法:何晓;88660160,18627750710。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1020号
市城建基金办
2023年10月24日